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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制钉厂棚户区改造一期 项目已由衡发改审【2018】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 工程概况:
2.1、工程2.3、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23.29㎡ ,总建筑面积25200㎡,共建设住宅约189套、商业建筑约27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5500㎡;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000万元,本次招概算4289万元。
2.4、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工期要求:总计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 54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衡阳市制钉厂棚户区改造一期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共建设住宅约189套、商业建筑约27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5500㎡。包括不限于建设项目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土石方及基坑支护、桩基础、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及给排水、强电、弱电及设施设备、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
2.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内;湖南省外设计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湘信息登记 ;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与安装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建筑行业 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至少配备施工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工程实施;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 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整 ;
5.2投标保证金均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9:00时。
户 名: 衡阳市
账 号: 50630188000130164
5.3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衡阳 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 1月3日至2019年1月7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