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工业无水氟化氢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KJY-219002ZH-3501/0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交货期:2019年1月至6月分批到货。
2.3交货
2.4 招标范围: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业无水氟化氢 |
工业一等品GB7746-2011 氟化氢含量:≥99.92 氟硅酸含量:≤0.015 水分:≤0.04 二氧化硫含量:≤0.010 不挥发酸(以H2SO4计)含量:≤0.010 |
吨 |
1900 |
关于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2)拟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其产品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文件,以及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输拟投标产品的,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承运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个月内具备至少3个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数量页、总金额页、签章页)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5)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法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参股或交叉任职;
2)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04日至2019年01月09日,投标人须在 免费注册申请报名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未注册、报名、购买,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技术支持
4.2 购买时间:2019年01月04日至2019年01月09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02时至04时,在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盖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应资格文件原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4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