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10线大武口至暖泉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110线大武口至暖泉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发【2018】11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和石嘴山市自筹 ,出资比例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路基路面、拆除新建大中小桥380.5米/16座,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设置非机动车慢行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5.50米(2×0.75米土路肩+2×3.5米慢行道+2×3.5米行车道),路面等级为沥青混凝土,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慢行道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①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详勘专项验收资料);
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④根据土地预审等单项评估所要求的时限提交所需设计资料,并参加相应单项评估会议和进行设计汇报;
⑤其他:若业主根据需要先期开工试验段,该设计内容及设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地质勘查(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配套设施)等,并包含施工阶段后期的服务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2014年-至今)成功完成过三条新建或改建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统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18时00分止,
8.联系方式
招 标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