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神华  集中  化工  配电  人民医院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铁路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项目-管网建设项目

   日期:2019-01-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铁路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项目-管网建设项目 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G0800G181171.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铁路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项目-管网建设项目 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800G181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南岔区发展和改革委局以《伊春市南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伊春市南岔区铁路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发【2018】1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南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国投,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南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铁路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改造项目-管网建设项目。
2.2建设
2.3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供热管线长17513X2米。
2.5计划工期47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5月31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建设内容:新建配套干线供热管网4960米,主干线全长4531米,最大管径DN600;招标控制价25469362.9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1人):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
质量员(1人):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
3.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机构人员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18年05月至2018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及查询方式查询,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法院“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并下载的信用报告)
3.7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全程参加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 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 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ZBS格式)。下载时间为2018年11月09日15时30分至2018年11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网”中的《关于黑龙江 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 网”在线 支付 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黑龙江 网”
5.2 在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数字证书无需带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使用数字证书在开标时间进行投标确认及解密,另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在开标时间前送达开标现场,逾期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5日09时30分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伊春市南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到达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踏勘现场。
7.2要求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踏勘现场。授权委托人应持网上报名班子截图、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踏勘现场。投标人之间不得互相沟通、联系,踏勘现场全过程应予以保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
7.4踏勘现场联系人:李刚,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zzzb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