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01-07在 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一项市政环保工程项目,它是以城市生活垃圾为主要燃料,将含水率80%左右的脱水污泥干化至含水率65%左右。经干化处理后的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均匀掺入4台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协同焚烧。日处理湿污泥(含水率80%)500吨、生活垃圾近3000吨。配置4条150t/d的污泥干化生产线,4条污泥干化生产线和4条焚烧线集中在一个主厂房内。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23-1844J1101127
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实施 每条线额定处理能力150t/d(按进泥含水率80%、出泥含水率65%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2.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ISO9001、ISO18001证书,应取得核心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作为“工艺集成商”,提供设备供货、技术服务及性能担保,在中国境内(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下同)至少有1个已竣工验收的、且供货及服务合同总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以蒸汽为热源的污泥干化业绩,且该业绩使用过与投标干化机同类的干化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外币合同,合同金额以签订合同当时汇率折算。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6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年01月07日;
4.2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年01月14日;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满足本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
以上资料需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领购 该费用售后不予退还。
4.6招标文件发售期(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截止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法按原内容重新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送达
5.3开标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 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 公示。
7.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