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 OA 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875N3107050)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受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 的委托,对项目: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 OA系统建设项目,委托代理编号:0623-1875N3107050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 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 OA 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2018年7月-2018年12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14 楼 1402 室(长沙市湘府东路 199 号)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12 楼(长沙市湘府东路 199 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幕。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0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
七、其他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成交金额100万以下的按成交价1.5%标准收取,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元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 纪检部门。
九、
地
电 话 :15873198363
地
电 话 : 0731-84514487
电子邮件: 24378180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