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共伴生铀资源 综合利用项目安装及配套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工【2017】8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4 工期要求:12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安装工程 、防腐保温、科研综合楼及道路、围墙及绿化等配套工程。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3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