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批 [2018]203号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施工项目属于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本次调整改造的标志包括国省道主线及与之相交的符合有关条件的县、乡村道上的指路标志。主要施工内容有粘贴反光膜、更换标志板、移位、新增、利旧、拆除等。衡阳市本次交通标志调整总里程共1162.12公里 。项目总投资概算约3700万元。
2.2 计划工期:计划2019年3月份开工,总工期7个月。其中国道要求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省道要求在2019年9月底完成。
2.3 保修要求: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5年。
2.4 招标范围:总里程1162.12公里的普通国省道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施工 。
2.5 标段划分:4个施工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5天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施工一类甲级或交安甲级专项资质;
3.2 业绩要求:最近5年 交工过的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类似业绩或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类似业绩,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800万,合同内容需包含标志牌。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 。
3.4 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最近5年 担任过一个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5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最近5年 担任过一个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经理。
3.6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近六个月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社保证明,如社保证明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网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7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两年 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10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在衡阳 网上 报名,报名时间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5午17:00时止。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开标现场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5.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采取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 投标专用账户。如有挂靠现象,一经发现,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6.2 投标保证金在2019年01月28日下午17:00之前递交(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29日上午09:00。
7.3 开标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