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吕洞山镇排捧村扶贫产业路施工项目 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8】9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保靖县交通运输局以 保交【2018】23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永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包含路基、路面、排水等;项目投资估算600万元,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合同段划分:本批次招标的保靖县吕洞山镇排捧村扶贫产业路施工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即A1合同段。
2.5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近五年 独立完成一个不低于9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项目,并经交 工验收合格的公路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 评为C级、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不接受近三年 受到湖南省省级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 期内的企业投标。
3.7 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21日08: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