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湾大道(灵石东路)品质提升工程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龙湾大道(灵石东路)品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眉彭发改【2018】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兴彭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彭发改招管[201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8110801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龙湾大道(灵石东路)
2.2 建设规模:对原有道路进行改造,改造路段始于彭祖大道与龙湾大道交叉口,止于滨江大道,全长约900米,道路宽36米,双向6车道,路面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红线内路面、景观绿化、路灯、交通组织设施、人行道、杆管线改造等品质提升改造。
2.3 总投资:3198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5 计划工期:工期控制目标180日历天,施工工期延长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未在眉山市 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31日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眉山市 网( ),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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