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第一中学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顺泰 按照2018NCZ(YC)001488号下达的采购计划表,由灵武市第一中学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2018NCZ(YC)001488号
招标编号:NXSTZB-201901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格为:596.7215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理化生实验仪器 ;预算:3919023.00元
二标段:体育、卫生室设备;预算:392312.00元
三标段:电脑、触摸一体机;预算:1655880.00元
以上技术参数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