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名称)招标方(招标人)为 (招标人单位名称),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 | 2019年01月11日 | |
项目编号 | 1811A4100222 | |
项目名称 | 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 |
招标内容 | 项目地点 | 深圳市 |
招标范围 | 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 |
服务期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20万元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招标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熟悉国企改革发展政策和深圳国企基本情况,能满足我司未来发展转型升级的业务需求。具备有深圳国企法律服务或招标机构法律服务经验,至少提供一个上述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 的获取 | 网上购买 | 潜在投标人凭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国招电子交易系统(网 |
收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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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 |
帐号 | (人民币)11002982389701(保证金) | |
财务 | 0755-83500092 | |
平台技术支持 | 400-6164-365转1再转3号键 | |
温馨提示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保证金的支付,支付操作:点击【递交投标保证金】,找到参与的项目,点击【递交】,在表单中上传《银行转账回单》及《基本户信息证明材料》,提交后由财务审核。 保证金缴纳后,由于财务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完成银行转账缴纳,并尽快在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菜单中找到相应标段上传《银行转账回单》及《基本户信息证明材料》。由平台中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正式收据。本收据作为该投标保证金退款的凭据,请打印出来妥善保管。 有关保证金支付相关事宜的咨询请 投标人可自行带电脑与企业CA及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到的CA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实体开标地点参加开标,建议至少提前10分钟登陆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
注:投标请登录如下网址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