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星家园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锦星家园项目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8]20号、株云龙发改[2018]9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单位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项目总建筑面积50899.12平方米,其中5栋高层住宅建筑层数与建筑高度均为17F和51.3米 ,地下室建筑层数2F,建筑面积13492.6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3702.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054.3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锦星家园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项目工程全部完工。
2.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 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项目工程全部完工。
2.8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 工验收至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 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为期24个月,工程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执行。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条件: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入围方式: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