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贵港港南木格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贵港港南木格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东南部港南区,场址中心距离贵港市城区约25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北侧有G80 广昆高速,东侧有省道S308、国道G324。风电场场地地形地貌主要是中低山地貌,山顶绝对高程一般在250m~550m 之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要求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本项目核准容量49.9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不应超过1台单机容量的50%。
机位数量:13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13台。
交货时间:预计在2019年9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3.2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5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3.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1月21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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