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城街道外立面市容市貌综合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城街道外立面市容市貌综合工程己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永审服(批)发[20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项目规模:(1)拆除建筑物外立面及顶部GRC成品构件造型5835处,采用聚苯板线条或保温板胶浆粘贴,并进行墙面修补,修补后外墙刷乳胶漆或仿石漆。(2)封堵造型1658处,修补后刷外墙乳胶漆或仿石漆。(3)汉延公园微景观改造。(4)其他零星改造。
2.3招标范围:以上建设内容施工。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壹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