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保山市昌宁县片区新建环城北路东段、顺城街市政道路及右甸路改造项目施工(项目名称)001(标段)已由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昌发改投资〔2018〕343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资金、贷款、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
2.2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确保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4 其他内容:新建昌宁县环城北路东段(环城东路至二中门口)起止E1路/昌宁二中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219.930米,宽32米,建设标准为城市道路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
新建昌宁县顺城街(右甸路至文昌街)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447.666米,宽24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
新建昌宁县右甸路(顺城街至印刷厂)北侧人行道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303.276米,K0+000?K0+031.175 段红线宽度24米,K0+031.175?K0+138.789段红线36米,K0+138.789?K0+303.276 段红线宽度32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km/h。(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需承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配套绿化、给水排水、照明灯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约2200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两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证明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针对本投标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4.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42.243.109.115)(其他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