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奖补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2018年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指[2018]137号文立项和湘潭市财政局以 潭财农综[2019]1号文核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约8000亩;
2.4 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要求工期:70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6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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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号 |
项目位置 |
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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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四十五标段 |
育塅乡扬名村 |
22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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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四十六标段 |
白田镇白田村 |
17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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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四十七标段 |
白田镇新苗村 |
2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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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十八标段 |
月山镇马龙村 |
8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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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四十九标段 |
东郊乡三湘村、梅桥镇土桥村 |
1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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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五十标段 |
东郊乡浒洲村、东郊乡长丰村、东郊乡横洲村 |
94.2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二年 要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
3.3 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与中标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至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结束。如施工过程中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发生变化则认定为工程转包,取消中标资格。同一项目委托人只允许投一次标。若无项目委托人的,则默认项目经理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在上年度 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考核评比中,被农业综合开发单位 通报评为基本合格的企业,不许投标本项目;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以及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的,均不许参与本项目投标,经资格后审查实或公示期举报发现的,将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5 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全部损失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人中标后,不能变更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从报名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7 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和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3.8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5.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1月 23 日~2019年1月 29 日17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