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8保靖县清水坪至石堤(湘渝界)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8保靖县清水坪至石堤(湘渝界)公路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7]581号及 “关于同意调整省道保靖县清水坪至秀山石堤(湘渝界)公路工程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招标编号:0623-1985N2120001
2.3建设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Km/小时,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度2×3.5米,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小桥涵及路基为1/50,中桥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本项目投资总估算金额约为6625万元。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绿化工程等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 2年,保修期 5 年。
2.7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即A1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公路交通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两个类似公路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 工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项目,其工程内容至少应包含路基、路面及交通工程设施)。
业绩查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附有: 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 交 工验收资料并提供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网页截图或查询路径。
3.3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其它财务资料。
3.4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最近 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
3.5履约信誉要求:①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信用等级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 D级、最近连续两年 C级及以下、最近连续三年 B级及以下企业投标。②不接受近三年 受到省级内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 期内的企业投标。③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
监督部门:湘西州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