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左岸厂房及开关站继电保护设备采购
2.3建设地点:广西桂平市
2.4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广西自治区桂平市境内西江水系黔江干流大藤峡出口,下距桂平市黔江与郁江汇合口处约6.6km。工程任务为防洪、航运、发电、补水压咸、灌溉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61.00m,汛限水位47.60m,死水位47.60m,总库容34.30亿m3,工程规模为Ⅰ等大(1)型工程。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电站装机容量1600MW,安装8 台单机容量为200MW 的轴流转桨式水轮机发电机组,其中左岸厂3台机组,右岸厂房5 台机组。每台发电机和一台主变压器组成一机一变单元接线,220kV开关站布置在左岸厂房,220kV侧采用双母线双分段接线。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投资约357.36亿元,计划总工期9年。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左岸厂房及开关站共3台套发电机继电保护屏、3台套主变压器保护屏、3台套发变组故障录波屏、12面短线保护屏、2面T区保护屏、1套电站继电保护信息管理系统、配套的屏间电缆、光缆、通讯线等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保护、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工地开箱检验、现场技术服务、技术文件的提供、设计联络、技术培训等。
2.6 计划交货期:第一批设备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货,第二批设备(指6面右岸短线保护盘柜)于2022年6月30日前交货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外币注册的企业,以报名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
(3)投标人拟投标产品(保护屏和故障录波屏)应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或质量检测报告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0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设计和制造过单机容量在200MW及以上水电站或单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火电站的继电保护系统的供货业绩,并且从投入运行起至报名截止日期止,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
注:上述业绩应为投标人所独立承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项目,以联合体或分包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被视为不符合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验收证明、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日期止)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持股、管理关系等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珠江委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审核回执
不符合上述3.1~3.6款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9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