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光明棚户区(洪涝区)改造项目电梯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875N1107049)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首市光明棚户区(洪涝区)改造项目电梯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2 万元,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32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首市光明棚户区(洪涝区)改造项目电梯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首市光明棚户区(洪涝区)改造项目电梯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8 年 7 月~2018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8 年 7 月~2018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
税收的证明复印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8
年 7 月~2018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8 年 7 月~2018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
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
位近半年(2018 年 7 月~2018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4)提供制造商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
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3、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或所投设
备制造商授权安装的企业必须具有电梯安装 B 级及以上资质;(2)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具有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 级资质(客梯);(3)所投
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 级
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1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陆《湘西 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