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荷塘大道补建工程 段及新建雨水顶管段 工程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8】18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507.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7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52.46万元 ,预备费307.92万元,建设期利息197.04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5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 ”。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年 1 月 25 日~2019年 2 月 26 日 9 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