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技防设备选型入围招标项目(分包2:超高清监控摄像机)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技防设备选型入围招标项目(分包2:超高清监控摄像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 3. 项目编号:TC19090LG 4. 招标内容:超高清监控摄像机,包括:600万超广角摄像机(鱼眼)、500万超高清筒机(室外)、800万超高清筒机(室外)。 5. 中标人数量:3家 6. 合作期限:选型入围有效期为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2年。在选型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欲以新投入市场的产品取代入围产品,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其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在合作期限内,中国光大银行有权根据入围设备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和设备更新换代情况组织入围供应商就设备价格进行商务谈判。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四年(含); (3) 投标人须为原厂商或具有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具备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一家原厂商最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竞标,且原厂商不得与代理商共同参与竞标; (4)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5) 投标人或原厂商须具备至少一个所投产品项目案例; (6)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和同业类似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为9家或以上方可开标。 8. 投标设备测试 投标人应按要求参加设备测试工作。投标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公-安部一所检测中心,由公-安部一所检测中心进行集中性能测试。测试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设备测试结果将做为评审委员会评标材料。 9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l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为产品原厂商的证明文件或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或原厂商须具备至少一个所投产品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27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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