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茂盛大道 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G-ZB-2019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茂盛大道 工程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8〕5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人行道结构层由上到下依次为:5cm厚花岗岩人行道板面砖+3cm厚m10水泥砂浆+20cm厚4.5%水泥稳定碎石。本路段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设计排水管道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管材采用HDPE多肋增强缠绕波纹管 及II级钢筋混凝土管。工程总投资约为2758.76万元。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邵东县茂盛大道 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等 等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业绩要求: 企业近3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长度不小于380米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并经交 工验收合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按照邵东县办公室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如若中标,应在邵东县成立 ,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接受我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 的名义申报纳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帐户转帐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