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邵阳经济开发区高崇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邵阳经济开发区高崇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 发{2018}107号),建设资金:建设方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污水主网 管道开挖、回填、路面人行道、绿化破坏和恢复、新建设备房及三个污水泵站等工程 。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近36月企业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时间内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指单项合同价不少于1300万元的市政管道工程 原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原件,类似业绩要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要附网上查询截图,不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4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禁止挂靠、转让和出借企业施工资质、禁止围标串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帐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 29 日至2019年2月2日17:00时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