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委托,对(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实验室设备配套安装项目(DNA设备和其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4-201901-142040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实验室设备配套安装项目(DNA设备和其他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捌佰柒拾壹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整(RMB:¥8,712,675.00 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A | 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实验室设备配套安装项目(DNA设备和其他设备) | 1批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项目交货、安装及验收 |
六、供应商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是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必须具有相应工作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内容完成各项职务工作。(仅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需检查此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 01 月 29 日至2019年 02 月 03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
- 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实验室设备配套安装项目(DNA设备和其他设备)(版本:最终定稿).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