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阳江市;
一、 招标条件
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35kV海底电缆及敷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项目总承包费用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
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南侧、海陵岛东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83km2,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61.2km2,场址中心区距离阳江陆域距离约25km。水深在22m~31m 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19.5km。项目场址南侧约4.1km为广东省沿海习惯航路;场址东侧为阳江市海域东侧行政界线;场址西侧4km为阳江港大型船舶装卸锚地;场址北侧为2km为南鹏列岛海洋保护区及西帆石鱼礁区,北侧3.9km为头芦排自然保护区,距离北侧的南鹏岛约4.6km。
项目总装机容量400MVA,拟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变电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场并网发电。
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采购包采购范围为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第20#~73#风机配套的35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及相关附件,所有供货范围内设备的安装敷设施工、现场试验和测试。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
海缆敷设分包商必须具备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生产及运行业绩。
4. 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 年 1月 29日 08:30-2019年2月 3日 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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