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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A级景区创建提质改造三期EPC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远县A级景区创建提质改造三期EPC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以宁发改许准字【2017】167号文件批准,本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A级景区创建提质改造三期EPC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发改许准字【2017】167号文件批准,本项目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远县旅游建设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远县A级景区创建提质改造三期EPC项目

2.2建设 (具体以施工图预算评审结果为准)。

2.4工期要求:设计工期3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宁远县A级景区创建提质改造三期EPC项目,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业务种类:系统集成),且资质在有效期内;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子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具体配备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子或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且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六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补缴社保无效)或提供个人网页查询途径(网址、账号、姓名、密码)。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还应该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参考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账    号:4305 0171 2308 0918 8888- 5825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宁远县A级景区创建提质改造三期EPC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30日至 201902 0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证件原件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副本);(5)施工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 拟任设计负责人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证书,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提供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0)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登记证明;(11)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并胶装成册。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

6.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3.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且无需确认;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3.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306752430@qq.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采用在永州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3款规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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