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入湖河口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投[2019]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设计 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