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永州市交警支队一楼大厅装修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2018] 28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永州市政府[2017]3号《永州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法》和永州市经信委[2016]7号《永州市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及室内装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 证书;
3.3拟任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以上 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上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6人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上述关健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 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本市外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永州市室内装饰装修协会备案表;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资料:
4.1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投标单位,可委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4.2报名
4.3报名时间: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