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路及雁鸣溪风光带建设项目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疑书1
MDZB2019-0103-001
1、招标文件第71页“ 主要人员简历表”
回复:不需提供。
2、本项目并未给出上限值具体金额,那么请问招标文件中第62页“五、价格清单”中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报表?如需要,请问投标人应依据什么价格进行报价,要提供什么表格?如不需要提供,只需在投标函中填写下浮率,那么62页“ 价格清单说明”中设计费、工程费、暂列金额、其他费用的说明是否不需填写?
回复:经批复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02.27万元,投标人应承诺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招标控制价,并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要求报下浮率;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需要提供;第62页不需填写。
3、招标文件第8页“近年财务状况:2018年度”。一般本年度的财务报告要到下一年的3月底或者4月才出报告,而且第7页“财务要求:不做要求”,既然不做资格要求可否不提供,或者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为依据?
回复:不做要求。
4、本项目为专业的亮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设计或施工经验是否应为近三年承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亮化工程。
回复:类似设计或施工经验按近三年承接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亮化工程。
5、请问招标文件费以何种方式、何时递交?
回复:招标文件费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6、经过现场勘查,该项目部分区域 正在施工中,烦请提供景观绿化等相关最终效果及施工图纸?
回复:该项目土建、景观、雕塑正在施工中,景观绿化等相关施工图纸请自行在补充文件中下载。
7、附表3-9:设计文件评审计分表序号1图纸项目的评分标准比较模糊,是否能细化?
回复:按招标文件。
8、附表3-9:设计文件评审计分序号3设备方案指的是设计使用的设备 还是亮化设计的灯具设备?请明确。
回复:是指亮化设计的灯具设备。
9、附表3-9:设计文件评审计分序号4分包方案如若没有,是否可以不提供,如何计分?
回复:分包方案是指总承包单位没有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需要另行分包。如不分包,可不提供。
10、投标设计文件是在原设计方案基础上深化还是全部重新设计?
回复:在原设计方案基础上深化。
11、招标文件对工程范围没有详细描述,是否可以以设计文件中工程范围为准?
回复:可以。
日期:2019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