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职业中专学校风雨操场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H-QCGC-20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 25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604.6万元,单位自筹约30万元。 基础为独立基础,下部为框架结构,装配式墙体;顶部为钢网架结构。施工图主要内容为基础、梁板柱、墙体、钢结构等建筑工程,楼地面、墙面、天棚等装修工程以及水电、消防等安装工程。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并经建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招标规模是634.09万元,招标范围是施工图所注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装配式构部件生产与销售能力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由装配式生产厂家提供限期完工承诺书。
3.3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执行,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 人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城东支行
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 平台登录入口” ,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 ,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需到怀化市 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 CA窗口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入怀化市 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