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石矶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石矶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江市发改局以沅发改招核[2019] 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 为沅江市市政建设重点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所有勘测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图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施工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 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在招标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市政行业设计 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4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3月 5日 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