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简要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GZQS1901FC01024SH
2.项目名称:新丰县梅坑利坑电站资产价值评估及新丰县宝塔新利亨加油站 资产补偿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项目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完成时间 | 预算金额 | 数量 |
| 1 | 新丰县梅坑利坑电站资产价值评估及新丰县宝塔新利亨加油站 资产补偿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2019年2月28日前交合格的评估报告给采购人 | ¥11.5万元 | 1项 |
二、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和土地评估资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8.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 /或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 /)和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示期为自磋商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751-88837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 韶关
采购代理机构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