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华强大道污水管网延伸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已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8]2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新建管径DN1000污水管道2210m。主要包括DN1000钢筋混凝土管2130m,DN800X2钢筋混泥土管80m,污水检查井54座,倒虹吸井2座,以及近宅基段钢板桩支护、边坡防护、截排水、清淤、沟槽土方开挖和回填等。
2.4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评审、工程报建、验收等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配合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35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期115日历天。
22.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金额约23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概算费约为2350.5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061.42万元,预备费119.98万元,涨价预备费为119.98万元,设计费491895.75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8.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即项目总承包的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
7、投标人拟任的设计
8、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
9、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