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北乡片农村安全饮水暨湘煤集团丽景公司供水系统移交改造项目 二标 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批【2018】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银行贷款。 新建无负压泵站两座,作为生活用水加压设施,设计规模分别为
2.4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资兴市北乡片农村安全饮水暨湘煤集团丽景公司供水系统移交改造项目 二标 的施工 ;
2.8 招标控制价:16500564.15元 (含三都镇街道改造已实施的供水主管预埋工程)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者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