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中所有 “项目净用地面积21.7亩 ”及设计任务书中第四节第1条项目整体规划控制指标表中备注“用地西向与规划路不一致情况,按西向用地边界进行规划设计”。
统一修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21.6435亩 ,用地西向与规划路不一致情况,为代征规划路幅,项目净用地西向边界以规划道路边线控制”。
二、招标文件中第72页“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中的技术标部分5、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对其酌情扣分,但在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内容的技术文件计零分 ”
修改为:“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对其酌情扣分,但在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内容的技术文件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长沙县高桥镇卫生院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