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民寨路 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醴陵市民寨路 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8】674号、醴发改【2019】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
2.4 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
2.7.1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2.7.2施工范围: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3 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3.4 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5日9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