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法院院内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区人民法院院内附属工程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审【20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已落实。
2.4 规 模:铺筑沥青道路4075.82㎡、植草砖停车位1367.2㎡、火烧板1083.7㎡、30㎜厚荔枝面黄绣石225.5㎡,铺设雨污排水管道、院内照明线路,设置路灯,栽植乔灌木,修建篮球场、羽毛球场、钢结构连廊、仿古木亭、防腐木廊架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577847.00元。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庭院绿化、院内铺装、景观小品、院内土方、道路、给排水管网等工程 。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
注:保证金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2日17:00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