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三水厂扩建(三期)工程已由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以科技城管委函【2018】33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备(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科技城管委函【2018】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取水头部、取水泵房、DN800自流管长约2000m,DN1000压力管长约1500m);净水厂工程(新建配水井、斜管预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清水池、送水泵房、变配电间、调节水池、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平衡池、污泥脱水间等)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2.4交货期:自买卖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5 承包范围和价格范围为: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设备如期交货(含安装)等承揽招标项目的能力。
②投标人须提供用于本项目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有效的银行信贷证明或银行贷款承诺函或流动资金证明(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③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发生财务亏损;
④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⑤投标人拟派
⑥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以确保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维护保养能力(需提售后服务计划);
⑦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⑧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3年6月-2018年6月),须提供至少一个在中国大陆已完工的单个项目规模为5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供水(自来水厂)设备供货项目的业绩(可为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总承包),且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和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3 月4日10 时10分(见附件三水厂扩建(三期)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绵阳市政务服务和 服务中心(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本项目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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