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护城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由华容县发展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18]1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4、工期要求:120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7、招标范围:华容县护城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部分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采购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施工部分 :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按岳发改【2012】367号 文件规定和华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5、禁止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文件》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
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
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交纳时间:2019年3月5日中午12时前,以岳阳市 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