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圩管理区中小学校综合楼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回龙圩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回发改许准字【2019】2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项目资金和财政资金。
2.4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和财政资金
2.5 工期要求:设计工期:15天 ;施工工期:180天 。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质量为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 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内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地现场配合服务,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和上级部门验收批复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技术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及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9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执行
3.11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甲级资质;
3.2.2施工单位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3.3联合体应共同满足招标公告3.1至3.6要求;
3.3.4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施工项目部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施工
3.5设计
3.6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8年 9月以来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因本项目时间要求紧,项目点多,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到项目实施地点了解情况。
3.8投标人中标后如因施工带来的矛盾和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工期。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5.2交纳方式为:见招标文件;
5.3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13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