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芦溪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及应用开发(第一期)项目
核心提示:投标邀请函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 受芦溪县办公室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芦溪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及应用开发
投标邀请函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 受芦溪县办公室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芦溪县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及应用开发 项目等采购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芦购2019F000163944
二、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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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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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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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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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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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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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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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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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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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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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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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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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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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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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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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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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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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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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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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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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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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系统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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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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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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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商的要求,并
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投标人必须在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4、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5条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须提供以下 项有效合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6~12月份任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
四、报名方法: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9年2月3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登陆 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
五、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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