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已由广州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 ,建设资金为(搬迁项目(资金补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4198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主要内容:
1、拆除220kV黄开乙线#03~#07塔段四回路导地线,线路单线长约1.12km,拆除220kV黄开乙线#04~#06塔,共3基杆塔。
2、新建220kV黄开甲乙线/开沦甲乙线N1-N4塔段四回线路导地线,单线约0.65km。
3、更换220kV黄开乙线#03-N1、N4-220kV黄开乙线#07塔段四回线路导地线,单线长度分别为0.34km和0.30km。
本次针对施工进行招标,实际工程量以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包工部分包料,按实结算。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一)本次针对施工进行招标,实际工程量以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包工部分包料,按实结算。
本工程搬迁线路规模如下:
1)新建220kV黄开甲乙线/开沦甲乙线N1-N4塔段四回线路导地线,单线长度0.65km,导线采用2×JL/LB1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
2)更换220kV黄开乙线#03-N1、N4-黄开乙线#07塔段四回线路导地线,单线长度分别为0.34km和0.30km。导线采用2×JNRLH60/G1A-300/40耐热导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
3)拆除220kV黄开乙线#03~#07塔段四回路导地线,线路单线长约1.12km,拆除220kV黄开乙线#04~#06塔,共3基杆塔。
4)本工程跨越在建港前大道和电厂东路,跨越档耐张线夹需进行X光检测。
本设计包括上述架空送电线路的本体设计和对邻近通信线的保护设计。
本工程新建线路跨越在建港前大道和电厂东路,为保障供电安全,新建搬迁线路均需在重要交叉跨越同期加装精确故障定位装置、在线监测装置、视频监测装置等附属设施。新建杆塔加装防坠落装置。
以上线路工程不包括有关的间隔以及相应的二次设备。
详见附件-《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线路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每个标段一名中标人。
品类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 | 01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1208.65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12.3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
3 | 能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 |
4 | 非联合体投标。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6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7 | 不属于及广州 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广州 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或不属于及广州 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8 |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
9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否决投标或者投标无效情形。 |
10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段 | |
1 |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修改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
2 | 投标人应具备承修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或以上。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
3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
4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
5 | 投标人承诺安全文明施工费 需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
6 | 投标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且已取得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
7 |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
8 |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 黄埔区港前路(石化南路-开发大道)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
备注:
(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另: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