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预旺镇2019年乡村绿化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19】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2.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2.1建设
2.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绿化面积370亩,项目建设分种植、灌水及管护工程等相关建设内容。
2.3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或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6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