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岭村村民住房小区配套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岭村村民住房小区配套用房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备[2014]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即拟任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6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