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职工团体商业保险项目,采购人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是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局机关本部(含15个部门)设立在北京,另在北京、天津、河北、河南设立了5个分局。截止2018年底,共有职工1833人,其中,在职职工1802人,退休职工31人,总体平均年龄36岁。职工年龄结构如下: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职工年龄结构统计表
年龄(岁) |
男 |
女 |
合计人数 |
20-30 |
343 |
141 |
484 |
31-40 |
789 |
148 |
937 |
41-50 |
251 |
46 |
297 |
51-55 |
48 |
20 |
68 |
56-60 |
27 |
8 |
35 |
61-65 |
9 |
1 |
10 |
66以上 |
2 |
0 |
2 |
合计人数 |
1469 |
364 |
1833 |
2.2采购内容
(1)团体疾病身故保险。为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投保团体疾病身故保险,保障金额为50万元/人,保险期1年。对有既往病史的职工,因既往病导致身故的,免于赔付;因既往病以外的疾病导致身故的,按保障金额赔付。
(2)团体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为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保障金额为50万元/人,保险期1年。
(3)团体意外伤害残疾保险。为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残疾保险,保障金额为50万元/人,保险期1年。残疾按照残疾等级赔付相应比例的保障金额。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单约定终止日期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供应商为 的,应提供一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采购文件将于2019年2月12日~2月15日8: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在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套: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购买采购文件时,请登陆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扫描件一套: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保密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凭证。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内。
(3)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潜在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名称+175501(注: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5)供应商为 的,还应提供一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自拟,并加盖一级法人单位公章。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