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18】107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PF2018091901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招标范围: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采购设备包括:轴流风机、振动给料机、重型板式给料机、空压机、破碎设备、振动筛、球磨机、除尘设备、旋流器、浓缩机(浓密机)、压滤机、隔膜泵和浮选机、搅拌槽(具体详见第五章ldquo;设备采购清单与采购控制价rdquo;和第六章ldquo;设备技术参数与要求rdquo;)
2.4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按招标人要求时间组织供货。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破碎设备、浮选机、球磨机、浓缩机(浓密机)、压滤机、隔膜泵}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或生产企业指定的唯一区域代理商向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协议。
3.3生产企业或区域代理商业绩要求:
1)破碎设备授权方2016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破碎设备供货业绩;
2)浮选机设备授权方2016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浮选机供货业绩;
3)球磨机设备授权方2016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球磨机供货业绩;
4)浓缩机(浓密机)设备授权方2016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浓缩机(浓密机)供货业绩;
5)压滤机设备授权方2016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压滤机供货业绩;
6)隔膜泵设备授权方2016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的隔膜泵供货业绩。
3.4财务要求:近3年(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财务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的资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