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开口公司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价及运行监控指标拟定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开口公司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价及运行监控指标拟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龙开口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云南大理州与丽江地区交界的鹤庆县龙开口镇,装机规模1800MW,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八个梯级电站中的第六级。坝址至大理、昆明公路里程分别为182km 和499km,距最近2 级航空港丽江机场约73km;距最近火车站鹤庆站约60km。电站厂房为坝后式,厂房内安装5 台机组,单机容量360MW,装机总容量1800MW。龙开口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于2008 年7 月实施至2014年6 月建成投运,共设计布置3514 套监测仪器,截至2018 年10 月31 日,目前在测的有2668 个测点。龙开口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第一次会议于2018 年10月15 日至19 日召开,2018 年10 月29 日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印发《云南龙开口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第一次会议纪要》。根据纪要,需开展大坝安全监测成果可靠性分析、大坝实测运行性态综合分析、监控指标拟定及专题报告编写等工作。按照大坝定检工作计划,需在2019 年6 月底前完成各专题报告送审稿的编写提交,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于2019 年9 月底前完成相关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开口公司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价及运行监控指标拟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开口公司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价及运行监控指标拟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财务和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经审计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近5 年内具有实施过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或大坝定检专题研究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学历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八年以上水电工程监测资料综合分析评价工作经验,有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技术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