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备Ⅱ标段(风机设备类)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中和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备Ⅱ标段(风机设备类)采购/标段已由川投资备以川投资备【2017-510100-77-03-221743-FGQB】第00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排水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川投资备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7-510100-77-03-221743-FGQB】第009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其中分水井位于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社区三组;厂外调水泵站位于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社区七组;污水厂位于高新区中和片区龙灯山村。污水处理主体工艺为MBR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要求。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4招标范围:(1)投标人负责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的全套风机系统设备及其满足正常运行的附属设备的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交货;(2)投标人应负责所有设备的现场指导安装、试验、联动调试试运行,以及质保期内质量保修等工作内容;(3)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完整的技术文件;2.5质量标准:达到技术要求合格标准。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的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标段供货范围的企业;
注册资本金不小于 500万元(仅投标人满足);
其他:/;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风机设备的设备供货业绩或单个设备采购合同中包含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风机设备的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用户证明文件需清晰的体现合同设备投运时间、设备类型)。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针对本项目有效的风机设备制造商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的生产厂家不得再以生产厂家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16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02月21日下午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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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c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