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海原县李旺镇七百户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9]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统筹整合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项目区涉及灌溉面积2300亩,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灌溉效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以宁夏水利厅下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 宁夏 网( /)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 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 ,客服热线:4008 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4.2
4.3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2日8:00 时至 17:30 时,登录 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卫市 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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